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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章使用規定

通過無障礙檢測且張貼標章的網站,應依照以下的步驟完成標章的張貼與連結:

一、標章張貼與連結步驟

  1. 全網站:     
    • 相同網址:通過無障礙檢測範圍包含全網站(全網站定義請參考二、其他相關說明)者,請將無障礙網頁標章放置於網站首頁的適當處,通常置於網頁下方。
    • 不同網址:個別申請標章張貼。
  2. 局部網站:局部網頁通過無障礙檢測者,請將無障礙網頁標章放置於通過無障礙檢測的首頁適當處。
  3. 標章加上替代文字說明:
    機關網站所張貼的標章,請於標章上加上替代文字的說明,並加上超連結,設定連結至各機關的「標章連結路徑」網頁,如下列所示:

    logo格式:

    <a href="(收到的標章連結路徑) " title="無障礙網站"> <img src="(設定連結至您自行下載的無障礙標章圖檔位置)" alt="(網站通過檢測的範圍)通過第(1|2|3)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" border="0"width="88" height="31"</a>

  4. 為了方便搜尋引擎、身心障礙人士所使用的特殊上網裝置等設備的處理,與方便網站管理者和身心障礙人士瞭解網站已通過無障礙網頁檢測,應在網頁標頭加入下列的meta說明:

    meta格式:

    <meta name="Accessible_website" content="本網站通過第(1|2|3)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">

二、其他相關說明

  • 依「無障礙網路空間推動時程」,為機關全網域之下的網頁,均要符合無障礙可及性設計。
  • 全網站定義:指同一URL下的所有網頁,包含同一URL下的目錄且有設定超連結的網頁。
  • 全網域定義:指機關網域下的所有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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